您现在的位置是:青年说 >>正文
因经营与标签不相符食品 鲁山一超市被罚5000元
青年说18人已围观
简介因经营与标签不相符食品 鲁山一超市被罚5000元发布时间:2017-01-14 12:49 来源:豫都网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摘要]昨天上午,记者从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一大型超市因涉嫌经营与 ...
因经营与标签不相符食品 鲁山一超市被罚5000元
发布时间:2017-01-14 12:49 来源:豫都网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摘要]昨天上午,因经营标元记者从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相符一大型超市因涉嫌经营与标签不相符食品,食品临漳西关新闻网招聘网被依法处罚5000元。鲁山 据了解,超市该超市位于鲁山县城人民路附近。被罚9月1日上午11时许,因经营标元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相符说鲁山县城某大型超市所销售的食品花椒有掺杂问题,...
昨天上午,鲁山记者从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超市临漳西关新闻网招聘网一大型超市因涉嫌经营与标签不相符食品,被罚被依法处罚5000元。因经营标元
据了解,相符该超市位于鲁山县城人民路附近。食品9月1日上午11时许,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说鲁山县城某大型超市所销售的花椒有掺杂问题,下午执法人员前往超市检查,发现这家超市食品区货架上摆放有9瓶预包装食品“花椒”。经对该花椒抽检,没有发现掺杂问题,但花椒瓶外标签上没有标注标准代号及贮存条件等相关内容,违反了相关规定。鉴于此,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对现场发现的9瓶花椒当场查封扣押,同时对该超市涉嫌“经营与标签不相符食品”立案调查。9月2日,经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对超市处以5000元罚款。
“安全大于天,对于违法经营,我们决不手软。”昨天上午,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并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平顶山晚报记者 胡耀华)
Tags:
下一篇: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正式开建
相关文章
我国外贸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持续巩固
青年说ze: 14px; line-height: 28px;">本报北京12月11日电 记者杜海涛)据海关统计,今年前11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37.96万亿元,与去年同期下同)持平。其中,出口21.6万亿 ...
【青年说】
阅读更多李宇春花式唱《下个路口见》 罕见穿短裙秀长腿
青年说今晚,四台双十一晚会举行,李宇春现身江苏卫视双十一晚会,她穿橘粉色西装外套胸口点缀同色系玫瑰胸花,彰显独特魅力,黄色短裙搭配白色长靴衬托腿更加修长她带来《下个路口见》、《把我最爱的文字读给你听》,又酷 ...
【青年说】
阅读更多河南境内里程2032公里建成投用过半 南站拆迁资金未到位
青年说河南境内里程2032公里建成投用过半 南站拆迁资金未到位发布时间:2017-12-19 10:39 来源:豫都网 我要投稿[摘要]□记者侯梦菲 河南“米”字形高铁建设进展如何?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11 ...
【青年说】
阅读更多